一、原公告主要信息
原项目名称: 安徽浩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
原项目编号: 2024BTFWZ00498
原公告日期: 2024年08月10日
二、公告内容(更正事项、内容及日期等)
安徽浩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1、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-1 (项目编号:2024BTFWZ00498) 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条业绩: 1.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的业绩,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(扫描件): (1)业绩合同; (2)与该业绩合同期内对应的发票扫描件。 请澄清如下事项: 若提供的业绩为总价合同,发票是否需要提供与合同总金额相符的全部发票?还是可以提供部分发票按评分项业绩发票要求的大于30万元就可以? 答:若提供的业绩为总价合同,只需要提供与该业绩合同对应不少于30万元的发票即可。 注: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招 标 人:安徽浩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: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 联 系 人:吴工 电 话:0551-66705620 招标代理机构: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: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联 系 人:王工 电 话:0551-66223178
三、附件
答疑发布日期:2024年08月16日